各班级:
根据包头市《关于调整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》在校员工个人缴纳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。结合公司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收费标准
员工个人缴纳50元(公司为每人补缴50元)
二、收费对象:
1、2017级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(2017级无贷款新生入学时已缴纳);
2、大二(含)以上全日制本、专科生、硕士研究生(含因病休学、参军退伍等)。
三、缴费时间:
2017年11月15日起——2017年11月25日止。
四、缴费方法:
1、通过公司财务网上银行缴纳。
2、微信关注公众号“兴教通”完成。

五、保险生效日:
2017年9月1日起——2018年12月31日止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班级要高度重视,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,要求全员参保;
(二)帮助员工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引导员工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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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17日